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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知道該怎麼說,可能例子舉得很怪。

只是被害者的家屬希望殺人犯受死刑,
這個時候出現人權團體要求廢除死刑,
該說人權團體就比較有人性,
要求死刑的家屬就是殘忍嗎?

如果有過家人被殺害的痛,就會希望犯人可以同樣受死刑,
當然也會有心胸慈悲的人願意原諒殺人犯,
但是,被害家屬希望犯人受死刑是錯的嗎?

在開口評論之前,想想是不是已經體驗或體諒了別人的痛,
如果都沒有,就不要開口說話,
不然都只是在別人的傷口上再一次再一次的撒鹽巴而已。

痛是可以淡忘掉,但我絕不是心胸慈悲的那種人。
我想這會是我永遠永遠的地雷。